原告在周一暗示,他们认为这份2013年的报告是他们掌握的是最强有力的证据之一。“早在‘哈佛不公平’(Harvard Not Fair)网站出现之前,早在哈佛知道这个案子的任何事情之前,哈佛自己内部的研究人员就对哈佛、对菲茨西蒙斯院长说,---- 有更高的个性评分对被录取来说是最重要的,”莫塔拉在开庭陈述中说。“研究人员还告诉他们,对非洲裔美国人有一个大的额外考虑。”莫塔拉说,他用了描述录取偏好或优势的一个常用术语。
李为哈佛进行辩护时说,原告误解了这份内部报告,报告的真正目的是评估低收入学生群体的录取情况。
双方都将依靠专家分析。---- 原告的分析报告由彼得·阿西迪亚科诺博士(Dr. Peter Arcidiacono)撰写,报告发现,与其他因素相比,对亚裔美国申请人作出的“个性评分”往往会显著地拉低他们被录取的机会。
根据哈佛大学公布的材料,亚裔学生在学术表现和课外活动上总体优于其他族裔的学生,但在“个性表现”方面则低于白人学生。尽管法院没有找到这一差异背后的确切原因,但法官Allison D. Burroughs认为,仅凭亚裔学生在个性表现上的相对低分,不足以构成哈佛招生歧视的罪证,招生官有权依据自身的判断来给出分数。
------ 恶劣,这是鼓励歧视。
作为原告,SFFA 向法庭和大众证明了哈佛在录取过程中有系统性给亚裔人品打低分是无可争议的。 这点法官 Burroughs 也承认。 在其判决书内也提到了 "There is a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how Asian American and white applicants score on the personal rating" ((哈佛给与)亚裔孩子比白人孩子个性分低具有显著的统计性)
作为原告,SFFA 向法庭和大众证明了哈佛在录取过程中有系统性给亚裔人品打低分是无可争议的。 这点法官 Burroughs 也承认。 在其判决书内也提到了 "There is a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how Asian American and white applicants score on the personal rating" ((哈佛给与)亚裔孩子比白人孩子个性分低具有显著的统计性)
第一,由于资源是稀缺的,所以学校招生的时候,必然要对学生进行选择,选择是不可避免的;有选择就有歧视,所以歧视也是不可回避的。不管你是平权运动的支持者,还是平权运动的反对者,都没有资格声称自己的立场是中立的。谁的立场都是有倾斜的,谁的立场都是有偏颇的。第二,既然歧视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讨论的重点,就转到了另外两个问题上:1)谁有权进行歧视;2)谁来承担歧视的后果。第三,学校是招生的主体,所以学校有权制定任何歧视性的招生标准。学校可以多元化招生,招一些来自弱势群体的学生,哪怕他们的学习成绩差一点;也可以招一些体育优等生,哪怕他们的学习成绩低一些,但他们对整个群体有帮助。学校这么说、这么想是可以的,因为学校是招生的主体。无论是明晃晃的规定,说有一个刚性指标,要用这个指标照顾弱势群体,还是隐性的、暗中的照顾弱势群体,都可以。无论是显性的还是隐性的都可以。但学校要承担他们这样招生,这样歧视的后果。第四,除了学校以外,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也就是这项招生政策的后果承担人,应该有权知道,每个学生在入学的时候,是因为体育好还是成绩好,还是因为种族、肤色特别才因此入学的。他们应该有知情权。 ----- affect if people are lookinng for a surgery doctor. ----
根据哈佛大学公布的材料,亚裔学生在学术表现和课外活动上总体优于其他族裔的学生,但在“个性表现”方面则低于白人学生。尽管法院没有找到这一差异背后的确切原因,但法官Allison D. Burroughs认为,仅凭亚裔学生在个性表现上的相对低分,不足以构成哈佛招生歧视的罪证,招生官有权依据自身的判断来给出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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